再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访云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陈丽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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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云南省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加强“两基”巩固提高复查年审工作;对各地贯彻落实基础教育有关政策的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云南省基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建立了专项督导检查制度,促进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建立了学校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完善学校督导评估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水平的均衡化发展;开展了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试点;加强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建设,以适应督政、督学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云南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逐步建立和健全了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符合云南实际的教育督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