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论体系的教学功能——基于法学本科教育目的之反思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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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学本科课程刑法学的教学过程中,常常困扰教学者的一个问题是,究竟应当以何种犯罪论体系的逻辑思维进行课程讲授?教学者通常面临着需要对不同的犯罪论体系做出选择。之所以在刑法学的教学过程中要对不同的犯罪论体系做出选择,这应当也与犯罪论体系是否具有利于教学的功能相关。我国学者在论述犯罪论体系的功能时,基本上对其具有的教学功能鲜有论及。可以认为,犯罪论体系的选择既与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相关,也与犯罪论体系自身的理论逻辑相关。在目前我国刑法学知识转型的背景下,犯罪论体系基本体现为传统四要件体系的坚守与三阶层体系的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