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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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3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要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人社厅各处室、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根据《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