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率年限递减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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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法中的年数总和法.以倒序年数为逐年递减的依据,各年差距都是年数总和分之一,为等差递减。最高年折旧在快速法中较低,递减方法也易于计算。但是各年递减差额与最低年折旧相同,形成年限数即是最高为最低年折旧的倍数.年限越长递减程度就越大。以挣残值率5%为例:第一年是平均年折旧的160%(4年)至196%(45年)最后一年折旧占原值的9.5(4年)至0.092%(45年)。使用年限越长,最后几年折旧越低,低到按年计算,已无作用,它的递减程度也很大,不利于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