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临时植物检疫监督检查站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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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鄂政办函[2008]92号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98号)有关规定,为封锁和控制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柑橘小实蝇、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等重大疫情传播蔓延,保障我省农业生产安全,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宜昌太平溪等地设立9个临时植物检疫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