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财农[2016]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