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4日财预[2016]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精神,我们制定了《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7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