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金人庆2006年1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0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