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南粤第一案”的前前后后(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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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年初,根据中纪委领导同志的批示,中纪委调查组对群众举报原广东省人大副主任兼东莞市委书记欧阳德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调查。发现欧阳德重大受贿问题后,中纪委、最高检察院报经中央批准,同时立案,会同广东省纪委、检察院、公安厅、审计厅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一步调查欧阳德的违法违纪问题。经过近两年的工作查明:欧阳德自1993年至1994年担任省人大副主任兼东莞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收受他人钱物共计价值60余万元,其中认定为犯罪的计人民币517036元,港币16200元。经中央批准,中纪委决定开除其党籍;广东省人大依法罢免其省人大代表及副主任职务;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欧阳德案是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