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的一人公司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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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虽早已承认一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合法性,但对于处于设立阶段的一人公司,理论上仍然有不明确之处。首先是如何确保法律所要求的公司设立阶段的资本缴付和财产分离在一人设立时得以实现,这又与如何认识设立中的一人公司的法律性质联系在一起,其次是唯一设立人的责任应当如何安排,是否应当作出与多人设立时设立股东责任不同的安排。本文在分析学界提出的不同观点和理论的基础上,主张应当基于设立中公司的性质和功能,将设立中的一人公司和多人公司统一作为具有部分权利能力的法律主体,唯一设立人也应当享有与多人设立公司时同样的责任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