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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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持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规定,我部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