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提出了“矿地融合”的理念,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创新矿地融合工作的意见》,首次界定了“矿地融合”的具体内涵,促进地质矿产和土地资源在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监测以及成果信息服务等方面实现全方位协同一体化发展,成为全国第一份探索创新矿地融合的指导性文件。
自然资源通讯
2018年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