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供热计量收费标准正式确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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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结束两年的暂行后,兰州市供热计量收费标准正式确定,并在2017~2018年供暖期起执行.根据规定,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在供热期开始前,向供热单位按现行面积热价预交全额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根据实际计量的用热量结算热费,需退还或补收热用户的热费,在供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成.向用户退还热费的方式由供热单位报热管部门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