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小时”: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源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18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