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式启动DRG收付费改革试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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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国家卫计委在深圳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Group,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宣布广东省深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福建省三明市,以及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和厦门市第一医院,一共三个城市的公立医院和3个省市级医院同步开展DRG试点。作为国务院钦点1~92017年70项医改重点工作之一,DRG收付费改革第一次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