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闽委办24号文件精神,深化改革,进一步做好学会工作的若干意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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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地(市)县人事局、科委、教委、民政局、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年4月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科协作用的意见》(即闽委办[1997]24号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科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对推动我省各级科协的改革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