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8日起,我省新增辽宁、黑龙江、贵州、陕西、海南等5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这5省籍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四川省内的实际居住地(上学地、工作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异地受理点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此外,川籍居民还可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天津、河北、吉林、山东等12个省市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
2016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