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证券化SPV设置的法律障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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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特殊目的机构SPV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实现破产隔离和“真实销售”的效力.国际现行的三种SPV组织形式信托、合伙、公司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分别存在主体资格不符、自身道德风险无法隔离、双重征税的困境,现行法律对SPV组织形式的限制是我国目前知识产权证券化无法前行的重要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