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各大企业、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程造价管理要求,加强我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定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