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预置软件不可卸载”将列入公益诉讼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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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委会在2014年3·15期间针对手机预置软件不可卸载问题进行了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显示,95.32%手机存在预置应用软件,88.91%的预黄应用软件不可卸载,98.60%的消费者认为预置应用软件不可卸载不合理。对此,深圳市消委会联合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了公开劝谕书,希望允许消费者自由卸载与系统无必要联系的预置应用软件。去年5月,深圳市消委会又联合广东全省地市级以上的消委会联名向工信部上书,提请工信部规范手机预置软件不可卸载现象,工信部回复已委托电信研究院研究此事。6月16日,深圳市消委会表示,决定将手机预置软件不可卸载问题列入公益诉讼可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