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相关问题的调研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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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各大电视台为提高收视率对综艺节目不断推陈出新。与此同时,各类新媒体正呈现出爆炸式的发展态势,大型互联网公司亦开始涉足网络自制综艺节目,与传统媒体竞争综艺节目的市场份额。节目模式的海外引进、制作流程的专业复杂、制作水准的不断升级,使得成功的综艺节目为制作单位带来巨大市场利益,继而又出现节目模仿抄袭同质化现象。为了能够鼓励原创,促进电视娱乐节目产业的发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对"综艺节目著作权法律问题"1进行了专题的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