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民事领域中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诉讼地位、权利义务等若干问题进行了具有操作性的规定,完成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初步建构,而其中对双方诉讼权利的适当限制与赋予审判者能动角色的规定更可谓民事诉讼的革命性突破。
法庭内外
201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