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政府行政复议管辖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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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城区政府的行政复议管辖来看,亟需理顺市、区两级行政执法体制,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模式,并制定有关行政法规,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的复议选择权以及行政复议的行政监督性质等,城区政府对区级公安、交警、消防、工商、地税等部门具有复议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