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医疗机构要实施医疗责任保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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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以建立完善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提高病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意见》明确,我省医疗责任保险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