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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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七条"出台个人购二套房条件放宽日前,福建省住建厅、财政厅、金融办等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出台了《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被称为“闽七条”)。“闽七条”对首改房的认定为“个人购买首套房后,再次购买房屋,除增加住房面积、增加电梯功能、改善地段等级、购买‘学区房’等情形外,所购房屋属于旧房换新房、家庭成员上班距离及子女上学距离变近、居住环境有所改善,均认定为首改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