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属于“终了未遂”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2-12
/ 1
<正>对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它并不是本文争议的焦点,笔者沿用通说,即认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足以造成既遂结果的第一次侵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发生既遂的危害结果,在当时有重复实施侵害行为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