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收入的确认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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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产业升级和电脑自动化技术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一些专门从事提供开发等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日益增多。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一收入》的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软件开发企业提供服务所取得的特殊收入应属于收入准则中规定的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一类,相应地,该准则中有关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应同样适用于对这类特殊收入的确认(本文所指软件开发收入系订制软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