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珠澳经济互补合作再认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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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在珠海召开的“粤澳关系研讨会”上,我们曾对珠澳经济互补合作关系提出过思考,主要认为珠海、澳门在跨世纪的发展中,双方应当冰释前嫌,重归好合,进一步拓展具有时代特色的互补互利的珠澳合作。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后,新时期赋予珠澳互补合作以全新的形式和内容。据此,我们对有关珠澳互补合作中基建、旅游业等问题,提出进一步的分析,以期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