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国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