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时代背景之下,现行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安排已难以满足日益高涨的流转需求,且无法形成理论自洽,由此势必需要制度创新与变革。改革现行制度安排,允许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既是对现实需求的回应,更具有深厚的经济学及法学理论基础。
法学杂志
2012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