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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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遇交通拥堵时,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