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群众性与改革中的工会工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8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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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历来是党和政府联系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主义民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要理顺党和行政组织同群众团体的关系,使各种群众团体能够按照各自的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能够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这段话深刻地体现了工会的性质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性和群众性的统一。十三大报告还指出:“群众团体也要改革组织制度,转变活动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克服‘官’气和行政化倾向,赢得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信任。”着重强调了工会的群众性,切中我国工会活动当前存在的主要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