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编辑同志:我厂有一从事含有铅毒工种的女工,由于婚后待孕,她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向厂里提出申请,要求调换工种,但劳动人事科不管。如果她不服该厂上级主管单位或劳动部门的仲裁,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中谁是本案的被告,
法学杂志
1990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