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土地开发增值分配问题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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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近几年,中国大量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和转让权通过谈判、招标和拍卖等方式转移到开发商人手里。名称上叫“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但商品房既然可以买卖、转让和租赁,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拥有权的实质分别是越来越模糊了。地方政府以“卖”地的办法去获取现金(外汇)刺激经济(房地产)的发展,满足市场(住房、商业和工业楼宇)的需要。但总的来看,卖地太多,一般卖价太低。未来国家将流失大量土地增值收益。地价和房价会失去控制,将直接影响民生和社会的安定,以及经济稳定和持续增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现代城市研究》 1996年3期
出版日期 199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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