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导航
期刊检索
论文检索
新闻中心
期刊
期刊
论文
首页
>
《现代物业:新业主》
>
2009年9期
>
李钊说法之二:谁有权决定业主大会的成立与否?
李钊说法之二:谁有权决定业主大会的成立与否?
打印
分享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成立与不成立业主大会是业主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基于业主物业财产的自治管理断决定的。这体现着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业主有权利成立业主大会。但是不成立的时候,政府不能强求让其成立。
DOI
pd5x8pn247/796247
作者
李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现代物业:新业主》
2009年9期
关键词
业主大会
自治管理
私法自治
权利
物业
分类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出版日期
2009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1
罗军.
如何成立业主大会
.国民经济,2003-12.
2
李钊.
李钊说法之一:谁是业主?
.国民经济,2009-08.
3
陈小平;丁黎明.
义乌市业主大会成立困难研究
.国民经济,2007-08.
4
李小博.
试论业主大会成立难的原因及对策
.政治学,2010-09.
5
阿计.
谁有权决定开征房产税?
.中外政治制度,2010-12.
6
张贺.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及法律地位
.建筑设计及理论,2019-04.
7
王占强.
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谁是本体?
.国民经济,2010-08.
8
王占强.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为何难
.国民经济,2009-03.
9
赵中华.
厘清业主大会的两个层面
.城市规划与设计,2012-01.
10
吴刚;黄石.
筹备首次业主大会尚存的系列问题
.国民经济,2010-01.
来源期刊
现代物业:新业主
2009年9期
相关推荐
重庆市业主大会实施办法
浅议业主大会决议争议类型与救济手段
业主大会决议纠纷的类型分析及救济途径
我国业主大会法律地位的探讨及其制度构建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
同分类资源
更多
[国民经济]
深圳房地产市场新秩序:阵痛与重生
[国民经济]
新兴管理会计技术对管理会计师的角色转变研究
[国民经济]
房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分析
[国民经济]
邻近地铁建筑深基坑的设计与施工探讨
[国民经济]
基于占补平衡视角的耕地整治质量评估
相关关键词
业主大会
自治管理
私法自治
权利
物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