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下放对外投资核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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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16日,商务部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大幅下放核准权限。办法规定,商务部仅保留对包括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特定国别的对外投资等少数重大、敏感的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以及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等,仅需要在地方省级商务部门报批。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英才》 2009年4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