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起诉书中计量单位使用不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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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起诉书是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文书,其文字应当做到规范、准确,逻辑严谨、无懈可击。但在检察实践中笔者发现,一些起诉书中的计量单位使用不规范。虽然198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中明确规定以国际计量单位作为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仍然习惯性地使用旧制单位,反映在起诉书的制作上,公诉人也难免会受到传统习惯的影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检察》 2008年6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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