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 2019年3月15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正式通过,并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所规定的的强制技术转让、面向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公共采购项目的参与权,无一不体现了中国政府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强烈意愿。同时,本法第35条正式引入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于外商而言,安全审查决定的救济途径也是影响其投资规模水平的重要因素。如何平衡国家安全与程序正义两类价值取向的关系,是当下我国在提高外商投资保护水平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出版日期
2022年05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