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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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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模糊现象的成因及其适用范围
法律英语模糊现象的成因及其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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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用语以严谨精确著称,但是作为一种语言形式,它在实际应用中不可避免会存在模糊现象。本文主要分析说明法律英语模糊现象的成因及其适用范围。
DOI
n49e6m83dy/521983
作者
何永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2007年3期
关键词
法律英语
模糊现象
成因
适用
分类
[文化科学][教育学]
出版日期
200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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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刊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2007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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