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报废年限有望取消:商务部将修订《机动车(汽车)强制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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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出席广州花都汽车论坛的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陈林透露,2006年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修订《机动车(汽车)强制报废标准》,其中重要内容就是,取消对非营运乘用车报废年限的限制,但是加强对汽车安全状况和排放污染情况的要求。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驾驶人心理》 2007年1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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