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全面收益表改进我国现行损益表报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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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收益理论的历史回顾(一)经济收益的基本内涵1776年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了收益概念。他在《国富论》中将收益定义为“财富的增加”,“那部分不侵蚀资本的可予消费的数额”。1890年艾·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首先将亚当·斯密的“财富的增加”这一收益观引入企业,提出了区分“实体资本”和“增值收益”的经济学收益思想。20世纪初。欧文·费雪进一步发展了收益理论。他在《资本与收益的性质》中,从收益的表现形式上分析了收益的概念,提出了三种不同形态的收益:(1)精神收益——精神上获得的满足;(2)货币收益——增加资产的货币价值;(3)实际收益——物质财富的增加。他还进一步指出,收益是补偿资本成本之后的一种增量,经济学家侧重于研究实际收益。1946年J.R希克斯在《价值与资本》中,把收益概念发展成为一般性的经济收益概念。他认为,收益是指在保持期末和期初同等富裕的情况下,可予消费的最大金额。由于希克斯没有明确说明什么叫“同等富裕”,因而这一收益概念构成了许多收益概念争论的基础,并对会计收益理论特别是资本保全理论产生了巨大影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6年7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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