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快播案”浅析电子数据对传统刑事诉讼规则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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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在现代网络信息时代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它既不属实物证据也不属言词证据,而是具有独立地位的“第三类证据”。电子数据以其存在形态和取证模式的特殊性,其收集和使用对传统刑事诉讼规则带来了巨大冲击和挑战,有必要以电子数据收集和使用为基础对现有部分刑事诉讼规则进行变革。
出处 《信息技术时代》 2018年8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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