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晓能否二次向生父索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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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12月31日,余元芬与卢新增非婚生育子女晓晓。晓晓出生后,因卢新增不履行抚养义务,晓晓于1995年诉讼至法院,向非婚父亲索要抚养费。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晓晓由母亲余元芬抚养,卢新增一次性给付晓晓抚育费10200元。
作者 涪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青少年与法》 2006年2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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