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出资人到位是国企改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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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企中出资人缺位,使得企业的所有者不能切实享有其对自身资产的支配权、收益权和监督权,其后果是出资人代表主体不明、责任关系不清和企业角色错位。实现出资人到位的关键是建立一个合格的资本运营主体,确保出资人对企业拥有最终控制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理论探索》 2000年3期
出版日期 2000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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