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校学历证书的法律地位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科教兴国的"教"包括党校教育.党校学历证书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制度规定要求,其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属于国家教育法律规定的高等教育,具有完整的法律地位,其毕业生具有法律规定的"同等专业水平",享受国民教育同等待遇.任何否定党校学历证书法律地位的做法,均是损害党的教育事业,损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
作者 冯钧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