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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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关系到民族的兴衰与成败,是全社会面临的紧迫的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4月12日起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施行。少年法庭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显得尤为重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当代审判》 2003年6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