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中预审制度的重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刑事诉讼法仅在总则中对公安机关的预审职能进作出规定,但条文的泛化使其不能发挥应有功效。通过分析预审制度的性质、模式和功效,也为满足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保障人权、提高办案质量的要求,有必要去重新构建独立的预审部门并规范预审的主体、时间和内容,以期减少冤假错案数量,实现法治公正目标。
作者 刘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5年10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