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实施 电能质量行业首例企业商标侵权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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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北京赤那思R诉江苏赤那思和南通赤那思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近日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江苏两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及侵害了原告"赤那思R"商标专用权,两被告共计需赔偿原告205万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赤那思"字号。原告北京赤那思R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以自主研发生产高低压无功补偿装置、滤波装置等电气设备及零备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电器工业》 2015年7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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