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招投标有不良行为 将被挂网公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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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半年,存在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还会被拒绝投标。据悉,正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禅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征求意见稿)》(下称《公告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招投标不良行为范围以及公告内容及惩戒措施等。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招标》 2014年49期
出版日期 2014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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