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院:细化“禁酒令”违禁“一票否决”打造廉政文化立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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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港市检察院在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组织部《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的行为》(简称“禁酒令”)时,近日出台了更加具体的《实施意见》,将“禁酒令”规定的六条细化为26种禁止性情形,内容包括:严禁参与与宗族封建迷信活动有关的酒会;亲友聚会时严禁强行劝酒或强迫他人喝酒;严禁在家中酗酒,避免因饮酒引发家庭矛盾和夫妻失和等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诉人》 2014年8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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